关于2019年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评审结果的补充公示
依据《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指南》,在申报基地和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专家复核,拟补充认定海淀公共安全馆、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青少年科技馆(原北京市丰台区科技馆)、天津滨海地震台、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温州市鹿城区学生实践学校5个基地为2019年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芦山县芦阳第二小学、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初级中学2所学校为2019年度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1月22日。
联系电话:010-88015706。
电子信箱:shexuan@ce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科普处。
邮政编码:100036。
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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